学务部(学工处)工作职责
1、负责拟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定期组织学工系统人员开展学生思想调研、工作研讨;
2、负责组织、协调各系(分院)学生的思想教育,包括新生入学教育、专业教育、成人成才教育、学风教育、毕业生思想教育、文明离校教育等;
3、负责全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管理文件的起草以及文件的执行、检查工作,协助各系(分院)做好学生管理、教育和年度评鉴、毕业鉴定等工作;
5、负责学生评优评奖、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奖学金、困难补助等审核、上报工作;
6、协调各系(分院)、有关部门做好学生违纪、突出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学生违纪处分的初步处理意见起草工作;
7、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调查、教育、咨询及心理干预工作;
8、负责勤工助学工作的安排和检查及学生酬金的审核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院性的学生活动和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生活、学习安排;
10、负责接待处理有关学生工作的来信、来访。经常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实际需要,及时向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反馈,不断加强学生与学院的沟通与交流;
11、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制定辅导员考核办法,协助各系(分院)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聘任、考核工作,组织全院开展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评审工作;
12、负责学生公寓管理、指导、监督和评估工作;
1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系(分院)综合考评工作;
14、完成院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