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公平、公正、 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及学院各项资助政策真正惠 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锡南院学字〔2019〕 14 号),现就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及教育资助复核工作 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2024-2025 学年全体专科在籍学生。
二、复核程序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核 1、2024~2025 学年第一学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 休学、退学、应征入伍、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等原因本学期不应继 续享受资助的,按规定取消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家庭经济 情况发生显著变化的,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困难等级。
2、本学期复学或者上学期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难以维持在校学习生活的,按照规定程序增 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复核内容
1、2024~2025 学年第一学期已经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本学期因休学、退学、应征入伍、家庭经济情况好 转等原因被取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的,不再发放国家助学金。
2、2024~2025 学年第一学期已经获得国家助学金的退役复 学(入学)学生,本学期因休学、退学等原因不在校的,不再发 放国家助学金。
3、家庭经济情况发生显著变化,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困难等 级或本学期被增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按照规定程序评 定国家助学金等次。
4、2024~2025 学年第一学期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 庭经济未发生显著变化的,保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正常发 放国家助学金。
三、工作要求
1、复核工作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 组织,加强学生诚信教育,认真核实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真正做 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
2、要采取适当形式开展复核工作,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学生 隐私,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按规定进行公示且公示材料不得涉 及学生隐私。
3、本学期新增或调整困难等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 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要严格按照《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的程序进行,并按 照一生一说明的形式详细说明情况填写《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档申请表》(附件1)。
4.请于3月21日前将《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调档申请表》(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结果异动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报送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复核,同时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 邮箱419319224@qq.com。 如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工作有疑问或异议,可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和反映。
联系电话:051068512737
办 公 室:博学楼A110
附件:1.《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档申请表》
2.《2024-2025 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结果异动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处)
2025 年3月3日。